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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升至3成

发布日期:2017/12/23 14:55:19 浏览:528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

红网时刻10月26日讯(株洲分站记者聂千川通讯员蔡欧亚)需要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的株洲市民注意了,部分住房公积金办理政策将有所改变。10月25日,记者从湖南省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11月1日起,株洲将实施新的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细则。

“房价上涨过快严重影响百姓生活。为此,10月11日株洲市人民政府出台了《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其中专门就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部分调整。”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原政策规定,产权人凭已备案合同(自建住房土地审批单或规划许可证)或不动产权证在规定的时限内可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且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购(建)房最多不超过3次(含偿还住房贷款本息之和)。11月1日后,政策调整为,职工家庭限2套自住住房使用住房公积金,且个人提取公积金用于购(建)房最多不超过3次。此外,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最低首付标准由原来总房款的20提升至30。

此前,因失业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办理提取业务,须停缴1年(含1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本息余额。政策变更后,须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年以上,且公积金账户须实际停缴2年(含2年)以上,可以申请提取缴存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部分余额。

原标题:株洲市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提升至3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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