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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委托理财为名非法吸存300余万株洲宏远投资

发布日期:2016/2/14 8:21:25 浏览:570

株洲日报/株洲网2月1日讯(记者胡文洁通讯员陈皓静实习生唐雄)在不具备融资许可的情况下,周某对外宣传并吸引投资者在公司以委托理财的方式投资,承诺给予投资者月息2的固定收益,风险公司承担。1月25日,周某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芦淞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周某系长沙人,株洲宏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唯一股东、法人代表。2013年3月起,该公司对外宣称经营贵金属现货交易业务,通过公司业务员对外宣传,吸引投资者在其公司进行名为“稳健成长型”的无任何风险的委托理财方式投资。约定投资者投入资金并委托该公司进行操盘交易,投资者按月从公司获得投资金2的固定收益,该公司则承担风险及获取交易利润。

2014年3月后,因交易亏损及部分与该公司合作的交易关停,造成该公司投入资金损失和资金运转困难,该公司未将该情况反馈给投资者,而是继续吸引投资者投入资金300余万元,并将其用于填补之前的投资损失等。2014年12月起,周某已无法兑付被害人投资金额300余万元。

2015年9月,多名被害人到芦淞公安分局报案。经调查,芦淞公安分局于去年11月底将周某依法传唤到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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