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住建部《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22号)等有关规定,我局组织对近期申请建筑业资质的13家企业进行了资质审查,现将初审结果公示如下(附后),公示期为2016年5月25日至2016年5月31日。
联系电话:0731-2868605028686056
联系传真:0731-28686050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5月24日
注:1、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申请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县级建设主管部门审核、确认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市管企业直接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管科),逾期不予受理。
2、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审查意见向我局举报,举报或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株洲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查意见的公示》相关参考资料:
株洲市干部任前公示、株洲市城乡建筑、企业资质公示、物业一级资质公示、株洲市、株洲市质监局、湖南省株洲市、株洲市新闻、株洲市石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