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我市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相关情况
株洲传媒网6月22日讯(记者青琪)债权转让、网络借贷、股权众筹、发行原始股……近年来,非法集资花样不断翻新,“入坑”人数快速攀升。记者从今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已暂停办理投融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行为。
从2014年11月起,我市就先后制定出台了《株洲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处置非法集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机制工作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核办法》等一系列制度,并组织对民间投融资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煤矿、互联网金融、广告资讯信息等领域的3045家公司进行了风险排查。被列入立案打击和重点关注的52家公司已全部立案侦查。
截至今年5月底,全市立案59起,破案58起,移送起诉40起,追赃挽回1.37亿元,抓获犯罪嫌疑人145名。目前,法院已受理非法吸存、集资诈骗案件27件59人,其余案件仍在逐步移送和审理中。
市政府经济研究和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唐琪介绍,案件处置慢是当前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的难点之一,为此,我市将从5个方面加快案件处置进度。包括:对未立案的涉非案件尽早立案;对已立案的涉非案件加快处置;对跨县(市)区的涉非案件,强化涉案地牵头协调处置责任;对跨地市和省际涉非案件,由市公安局协调处置;建立涉非案件处置会商制度等。
需要提醒市民的是,目前工商部门对民间投融资企业的工商登记,分为融资性担保公司和非银行金融性公司,以及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和投融资金融咨询类公司两类。其中,前者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仍实行实缴登记制,后者则是非法集资的“重灾区”。
“要看清营业执照内容,区分融资性与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性质。”市工商局副局长李学明说,非融资性担保公司如果从事集资、吸收公众存款,即为违法犯罪行为。同时,破除对注册资本的迷信。2014年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后,除银行、金融机构、证券公司等27类企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包括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等其他类型的企业注册资本实行认缴登记制,出资时间和方式由企业自己决定,也就意味着非融资性担保公司的实缴资本可能为零。“远离以高息诱惑进行非法集资和吸存的陷阱,增强防范意识,千万不要落入圈钱的陷阱。”
《株洲暂停办理投融资类企业的注册登记3045家公司被排查》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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