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7-12-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7年12月23日以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2017年12月28日(星期四)上午9:0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共有董事9名,本次会议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其中陈隆峯先生、林楚荣先生、郑立新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长葛文耀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讨论和审议了本次会议议程事项,对有关议案进行了书面记名投票表决。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通过了以下决议: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17年股权激励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及数量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因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鉴于公司2017年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过程中,个别激励对象刘新、吴军、耿少翔、董建品等人,因个人原因出现了自愿放弃全部或减少了部分认购股份数量等情形,公司本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名单及数量需进行调整。同意将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总数由1302.5万股调整为1,291.7万股(公司2017年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数相应变更为9,236.7万股),其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86人调整为83人,预留股份授予价格2.46元/股不变。二)审议《关于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葛文耀先生、姚培武先生、候英兰女士因参与201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张柏忠先生、张国明先生因参与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属于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同意公司取消2016年限制性股票辞职激励对象戴绿莺、林永兴、沈礼恭、严迪旭、张锦霞、汤儒平、邱懿培、殷丹、罗田等9人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分别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75,000股、75,000股、150,000股、75,000股、30,000股、75,000股、150,000股、75,000股、15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合计855,000股)。股票回购价格为1.48元/股。
同意公司取消2017年限制性股票辞职激励对象罗团德的激励对象资格,并对其持有的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250,000股全部进行回购注销。股票回购价格为2.13元/股。
同意公司董事会办理以上10名离职激励对象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1,105,000股)的回购注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资金总额为179.79万元,全部以公司自有资金支付。三)审议《关于减少注册资本并修订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
鉴于公司办理戴绿莺、林永兴、沈礼恭、严迪旭、张锦霞、汤儒平、邱懿培、殷丹、罗田、罗团德等10名激励对象所持限制性股票1,105,000股的回购注销,同意公司减少注册资本1,105,000元,同意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本次《公司章程》修订的内容具体对照情况如下:
以上三项议案所涉事项,已获得公司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17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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