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4-17
株洲新闻网4月16日讯(通讯员黄彦宋玺记者杨胜兰)今日,记者从市中心医院获悉,本月起,本地生育取消由市医保处生育科办理生育保险待遇证,并更改为到产妇定点生产的医院直接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手续。此外,市中心医院直接减免女职工生育产检费500元。
据悉,该项福利的服务对象为参保女职工正常连续缴费(不含补缴、不能中断)满10个月的女职工,在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任何时间段都可以办理。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市中心医院产前检查减免费用为500元,建议准妈妈们早点办理,不然到了孕后期,检查费用也逐渐减少,不少人将出现减免费用用不完的情况,而这笔钱是不退现的。
符合条件且在本地生育的女职工,可带着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生育证》(本地生育还需复印件一份)和《孕妇保健手册》,到选定今后生产的医院办理,并留存《生育证》复印件一份。
据了解,在本地生育的参保女职工,需在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办理,由本人持以上资料到株洲市中心医院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手续,办理生育保险待遇登记备案手续后留存生育证、准生证复印件一份备案。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分娩医疗费用直接在株洲市中心医院减免。办理地点在株洲市中心医院门诊三楼产科335室。
在异地生育的参保女职工,可在怀孕20周后至生产前办理,持以上资料原件到市医保处大厅办理“生育待遇登记备案卡”,并选定异地生育的定点医院,单位医保专管员、本人或家属均可办理。生育分娩医疗费用报销参照异地生育费用报销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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