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21-12-3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控股子(孙)公司(含新设,下同),单位名称为:
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浙江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湖南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长兴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天津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有限公司、漳州旗滨光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绍兴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宁波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漳州旗滨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沙巴旗滨光伏新材料(马来西亚)有限公司、昭通旗滨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累计不超过1,334,040万元(或等值外币)(占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99.95)担保额度范围内对上述控股子(孙)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公司已实际为上述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25,990万元,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54.40。2021年末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6,233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非全资子公司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福建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含湖南旗滨医药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等子企业,下同)将以其资产向公司提供相应的反担保。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根据公司目前存量贷款、生产经营计划以及资本性支出需求情况,为了保障2022年度公司及下属企业经营和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在不超过1,334,0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下同)额度内为控股子(孙)公司(含新设控股子(孙)公司,下同)向银行融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注:以下如无特殊说明,币种均默认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拟提供银行融资授信担保情况
1、2021年末担保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725,990万元(该担保有效期至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2021年度经审计的净资产为1,334,645万元)的54.40;该担保总额725,990万元是根据公司报告期内签署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对下属企业担保合同金额汇总数,2021年末公司实际承担责任的对外担保余额为226,233万元,具体见表二。
2、2022年拟新增担保情况
2022年拟为控股子(孙)公司新增担保金额为608,050万元。具体见表二。
3、2022年拟为控股子(孙)公司银行融资授信提供担保金额为1,334,0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具体见表一、表二:
表一:单位:万元
表二:公司担保及新增担保情况表单位:万元
(二)提请股东大会授权事项
1、2022年公司为控股子(孙)公司融资授信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1,334,04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在上述总额度及授权有效期内的具体担保、及担保调剂事项,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审批,由董事长签署与担保有关的文件、协议(包括在有关文件上加盖公司印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将不再另行审议。如发生超过预计总额度的担保,则按照有关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另行审议。
2、公司2022年度对外提供贷款担保的安排是基于对目前业务情况的预计,为提高效率,优化担保手续,在本次担保额度的决议有效期内,上述子(孙)公司在向银行申请续贷和新增银行贷款,公司实际提供担保时,各子(孙)公司的担保额度可在总担保额度内按下述规则调剂使用,每笔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由具体合同约定。
(1)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该等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仍有余额未使用的,可以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使用。
(2)根据业务需要,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控股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以在该等控股子(孙)公司之间调剂使用;如仍有余额未使用的,不得将剩余担保额度调剂给资产负债率70及以上的控股子(孙)公司使用。
(3)获调剂方的单笔调剂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4)在调剂发生时,获调剂方不存在逾期未偿还负债等情况。
3、上述授权担保有效期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三)部分授信事项概述
1、授信主体:漳州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大华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福建海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授
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6)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7)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山县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授信主体:河源旗滨硅业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3、授信主体:株洲醴陵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文化路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行申请授信额度2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4、授信主体:绍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分行申请授信额度6,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柯桥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授信主体:长兴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2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长兴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6、授信主体:平湖旗滨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平湖支行申请授信额度1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7、授信主体:旗滨集团(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马币2,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650万元、马币2,4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华侨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1,25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9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8、授信主体:广东旗滨节能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9,000万元,授信期限为5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源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4,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9、授信主体:南方节能玻璃(马来西亚)有限公司
(1)向渣打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美元4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中国建设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大华银行(马来西亚)有限公司吉隆坡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美元5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0、授信主体:深圳市新旗滨科技有限公司
(1)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8,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2)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3)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7,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4)向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0,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5)向星展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申请授信额度1,3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
上述融资由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11、授信主体:醴陵旗滨电子玻璃有限公司
(1)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醴陵支行申请授信额度5,000万元,授信期限为1年,具体金额及业务品种以银行批复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