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起,株洲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超过交易金额的50的,可由长银担保公司和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房屋价值认定书(评估报告),不向职工收取评估服务费(二手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不超过交易金额50的,不需对房屋价值进行评估认定)。
以前,职工购买二手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如贷款金额超过契税凭证载明交易金额50,必须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评估公司出具房屋评估报告,评估报告收费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评估价值的5‰收取。以过去一年(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为例,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放个人二手房贷款共计777笔,购房价款3.3亿元,借款金额1.84亿元。其中,借款额超过购房价50,进行了二手房价值评估的有503笔,购房价款为2.17亿元,借款金额为1.38亿元,占到二手房借款总额的75。以上503笔二手房贷款中,借款人支付评估费用合计108.5万元,平均每户2160元,以后职工可减少这项费用的开支。
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王琦泉摄)8月18日,株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与湖南长银担保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个人住房贷款担保业务合作协议,协议从9月1日起正式实施,实现了对县(市)管理部贷款业务和二手房贷款业务的担保全覆盖。这是株洲市住房公积金改进配套服务的又一重要举措,简化了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流程,减轻了贷款职工负担,同时进一步保障了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
株洲发布记者/李敏通讯员/蔡欧亚)《株洲人办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又可以省一笔钱!》相关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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