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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教育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11/24 4:09:01 浏览:612

各县市区教育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云龙示范区社会事业部、直属各单位、: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湘人社发[2016]50号)和《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6]478号)等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我市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推荐工作,确保推荐评审质量,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我市所辖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教研室(教科院)及校外教育机构中实行中小学教师职称系列的现有在岗人员,凡符合《湖南省中小学教师水平基本评价标准条件(试行)》规定的正高级教师条件的,可按规定程序申报评审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可参照规定标准条件和程序组织申报,并向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的职改办推荐。

二、名额分配(见附件1)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教育厅下达我市2016年度正高级教师推荐名额12人。各县市区、局直单位推荐名额见附件1.

在推荐上报人选中,一线教师占比不少于推荐总人数的70,正校(园)级领导以及教研机构、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占比不超过推荐总人数的30。同时还要注意学段分布。

三、推荐原则

1.坚持培养造就教育家的政策导向。要遵循教育发展和教师成长的基本规律,符合时代要求,有利于引导广大教师自觉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依法执教,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师德为先,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践行终身学习理念,不断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有利于教师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和方式,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人才培养方式,自觉推行素质教育,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有利于引导优秀师资合理流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真正把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区域同行公认、在教育教学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一线优秀教师推荐上来。

2.坚持统筹兼顾。要认真落实好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向乡村教师倾斜,向边远贫困地区教师倾斜的政策。

3.坚持科学评价。要认真总结试点时期职称工作中的成功经验,积极探索社会和业内认可的评价形式,通过采取现场听课评课、面试答辩、同行专家评议、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等多种评价形式,对申报对象的政治素养、师德师风、业务能力、任职资历等各方面进行全面考察,注重师德、能力、业绩和贡献,择优推荐,宁缺毋滥。

4.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要严格标准条件,严格申报推荐程序,严格把握推荐质量,严格执行公示制度,严肃工作纪律,切实做到规范操作,公开透明,监督有力,实现阳光考核推荐,确保推荐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正高级教师任职条件的人员自主申报,向学校(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并作出真实性承诺。

2.学校(单位)推荐。学校(单位)按照规定要求组建考核推荐委员会,委员会人数原则上不少于7人。考核推荐委员会对申报人员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全面审核把关,参照各类人员水平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采取多种方式综合测评,推荐参评人员。拟推荐参评人员的基本情况(学历、资历、继续教育、奖项、业绩等)须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推荐上报。

3.县市区教育局综合考核。根据我局下达的推荐计划,做好所属学校参评人员的综合考评推荐和公示工作。

4.市教育局确定拟推荐人选。组织同行专家对照评价基本标准条件,通过实地考核、审阅材料等形式,对县市区推荐的参评人员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省里下达的指标计划确定拟推荐人选并公示。

为充分展示和考察推荐参评对象的教学过程、教学方式、教学手段、教学艺术及教学效果,客观反映推荐参评人员的教学理论素养和实际教学能力,参评对象须提交一堂完整的授课视频,视频要求见附件2。

5.资格审查。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按推荐名额控制数接收各市州推荐材料,对各市州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取消其参评资格。资格审查通过对象的基本情况将在湖南教育政务网(http://www。hnedu.gov。cn)公示,公示期内如有举报,经调查核实属实的,取消被举报人参评资格。凡取消参评资格的,推荐名额不予递补。

五、材料报送时间

各单位按照分配名额在2016年11月17日前统一报送推荐对象参评材料及各类信息资料(具体要求见附件2)。

六、其他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评审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充分发挥好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在推进教师职业发展、提高教师能力水平方面的政策杠杆作用,把申报推荐工作与本地区中小学教师骨干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坚持正确的工作导向,明确各级责任主体,安排专人负责具体工作,提供必要的保障手段,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推荐工作。

2.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校园宣传阵地,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将申报推荐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传达到每一所学校、每一位教师,让广大教师深切体会到增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岗位所带来的好处,鼓励他们更加积极地投身于教育事业,充分尊重广大教师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3.加大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各级要在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做好申报推荐工作。要畅通举报渠道,自觉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如举报内容调查属实,要对涉及单位或个人进行严肃处理。对出现重大舞弊或失职事件的单位,要责成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做出深刻检讨,并视情节轻重对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参评对象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贿赂参与推荐工作的专家或工作人员等违纪违规行为的,要立即中止其参评资格。已获推荐资格的,即行取消其取得的相应资格。有关专家或工作人员如发现有收受贿赂、徇私舞弊、无故泄漏保密内容等违纪违规行为的,一律取消其资格,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几点说明

本通知所称的“校外教育机构”是指由教育部门主管的教育装备、勤工俭学、电化教育、教育考试等为基础教育服务的事业单位。

本通知所称的“正校(园)级领导”是指乡镇中心学校(幼儿园)以上(含本级)的党政正职领导。

本通知所称的“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或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计算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25日。

县市区对推荐对象的公示,原则上要在市州、市县区教育政务网上进行,且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附件:1.2016年度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小学教师系列正高级教师职务评审材料报送要求及种类

株洲市教育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6年10月27日

株洲市教育局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参考资料:
株洲市2016年党代会、2016中小学职称、2016 中小学 田径、2016全省中小学、河北省2016中小学、2016届中小学运动会、2016仙居中小学乒乓、河南高效职称2016、2016年职称评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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