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5月19日讯(长株潭报记者万佳通讯员彭彤)近日,株洲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进政府购买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明确对11项内容进行服务购买试点工作。其中包括保障性住房后续管理、养老服务、新建公路养护、城市环卫保洁、公共交通公益性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乡村文化建设、评估咨询、中小微企业服务、机关后勤服务。
株洲市财政局综合规划科负责人表示,早在2012年,株洲市政府相关部门就探索开展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此前就有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尝试,而现在我们结合实际出台株洲市的实施意见,就是要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加快建设服务型政府,为老百姓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
在以往开展的公路养护、城市环卫保洁和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中,政府首先会设立一个相关机构对其负责,这就是所谓的“养人办事”。而在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开展之后,“养人办事”将成为历史,取而代之的是“费随事转”,也就是“办事不养人”。“将这些事情交给更专业的社会组织去做,实现政府包揽向市场调节的转变。”上述负责人透露,以此前的环卫作业市场化改革为例,株洲市将城区环卫作业交给专业的物业和保洁公司之后,短短几年时间,全市共有近20家专业公司、作业面积达近2000万平方木,市场化运行步入了良性轨道。
将可以由市场提供的职能从行政部门职能中剥离出来,把市场能办的交给市场,把社会能办的交给社会。该负责人表示,基于此,将为社会培育一大批更专业的社会组织,政府将会加大对社会组织的扶持力度、社会组织也将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
《株洲政府对养老、保洁等11项内容进行服务购买试点工作》相关参考资料:
以房养老试点、辽宁省养老保险试点、2016年十项改革试点、十项改革试点、宜都 两项试点、株洲 调查、株洲 换届、株洲 打砸抢、株洲 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