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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

发布日期:2017/11/6 14:45:23 浏览:450

来源时间为:2015-07-02

株洲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636公司简称:旗滨集团

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公司负责人葛文耀、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国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刘彦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2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3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前十名优先股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项目

单位:元

利润表项目

单位:元

现金流量表项目

单位:元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不适用

1、公司产业链延伸和技术升级实施进展情况。浙江节能、广东节能、马来西亚节能玻璃深加工项目工程建设按计划进行,预计年底以前建成投产。郴州旗滨光伏光电玻璃项目已开工建设;马来西亚基地2条优质浮法玻璃生产线已投入商业运营;漳州旗滨、长兴旗滨、醴陵旗滨3条生产线技术改造升级进展顺利。

2、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情况。2017年7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及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关于取消2016年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的议案》、《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权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股权激励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议案》。具体事项和进展情况如下:

(1)因公司实施了2016年利润分配方案(每10股派发现现金1.5元),公司决定将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63元/股调整为1.48元/股;将2017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2.28元/股调整为2.13元/股。

(2)公司取消了2016年激励计划预留580万股限制性股票。

(3)经考核,2016年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第一期解锁的条件已达成,公司决定办理2016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306名激励对象的第一个解锁期4,132.6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解锁暨上市相关手续。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审核同意,公司2016年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锁股份4,132.60万股已于2017年8月21日解锁上市流通。

(4)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2016年股权激励对象谢元展等13人所持有的484.5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回购价格1.48元/股。

3、控股股东可交换债券完成发行和挂牌。2017年5月4日,公司控股股东福建旗滨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转让无异议函;2017年8月30日,完成以所持公司部分股票为标的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10亿元的发行。本次发行,福建旗滨将其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5,132,383股对其发行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股份和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偿付提供担保。2017年9月4日,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签署的《财务资助协议》,公司收到了福建旗滨提供的财务资助9.96亿元(扣除发行承销费用),财务资助利率为第一年年利率1、第二年年利率1、第三年年利率6,在使用期限内固定不变,且按年支付。本次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承销费用由公司承担。

4、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理财情况。2017年6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短期投资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运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择机择优购买短期、保本型、低风险银行理财产品。按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报告期累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资金3.1亿元,共8笔,预期年化收益率在3.8-4.25,预计收益337.97万元。上述理财产品均未到期。

3.3报告期内超期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

√适用□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了《公司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股东回报规划》,承诺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的基础上,结合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未来五年(2017年-2021年)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承诺公司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每年向股东现金分配股利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50。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名称株洲旗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葛文耀

日期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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