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4-03-11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公司”)于2013年7月19日召开201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拟向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中期票据。
公司近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简称“交易商协会”)下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4]MTN36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本公司中期票据注册。《接受注册通知书》中明确,公司本次中期票据金额为人民币7亿元,注册额度自交易商协会发出《接受注册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年内有效,由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联席主承销。
公司将根据上述通知要求,并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注册规则》及《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额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及有关规则指引规定,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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