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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8/4/10 0:27:44 浏览: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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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董事谢超先生兼职关系,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双方构成关联法人

3、关联方履约能力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状况良好,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公司基本不存在履约风险。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1、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包括:

(1)交易内容: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销售、购买产品。

(2)结算方式:采用货到付款或双方约定的其他付款方式进行交易

(3)合同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满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续签。

(4)合同生效:经交易双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自双方董事会批准后生效。

2、关联交易的定价原则是:根据公平、公正原则进行交易,按照国家政策和市场原则定价。原则上应与交易一方从无关联关系的第三方购买或销售相同或类似产品的价格相当,不得明显高于或低于综合市场平均价格。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以上关联交易是在公平、互利的基础上进行的,未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经独立董事认可,此项关联交易提交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会议应到董事9名,参加会议董事9名。关联董事谢超先生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公司独立董事邓超先生、张少球先生、尤昭玲女士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见为:此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是公平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项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9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14-009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投资者公开征集年报事项问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关于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湘证监公司字[2014]4号)的相关要求,为增强公司信息披露的有用性,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现向投资者公开征集有关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事项的问询,公司将在问询期结束后5个交易日内通过法定信息披露渠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集中答复。

一、接受问询的内容:公司2013年年度报告的相关内容。

二、接受问询的方式:

1、邮件方式,邮箱:qianjin@cnqjyy。com;

2、传真方式,号码:0731-22496088

3、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e互动”网络平台。

注:为便于投资者问询事项的存档管理,本次年报事项问询不接受电话问询。

三、接受问询期限:2014年4月28日至5月2日。

四、集中答复时间:2014年5月8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9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14--00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3人,参加会议监事3人,监事杨利华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监事会主席吕芳元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吕芳元先生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3年年度报告》审慎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2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一、二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600479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14—008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定于201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议程:

1、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董事会提交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提交的《公司201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会议时间及地点:

会议时间:2014年5月21日上午9:30。

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人员:

1、截止2014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者可委托代理人出席。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证券事务律师。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附后)、本人身份证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代理人需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登记时间和地点:2014年5月20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到本公司三楼董事会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1、本次会期半天,与会人员交通、食宿自理

2、联系人:王小姐

3、联系电话:0731-22496088传真:0731-22496088

4、公司地址: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道801号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4月26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先生/女士(身份证号码:)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股东证券帐户卡:持股数:股东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名:受托人签名: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年月日

证券代码:600479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14—006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二O一四年四月二十四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参加会议董事9人。董事谢超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董事徐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独立董事尤昭玲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独立董事邓超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江端预董事长主持,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公司2013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公司201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公司201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公司2014年度经营计划纲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公司201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关于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3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23,767,862.22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10的法定公积金11,157,064.69元,2013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为112,610,797.53元,加上上次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301,484,687.29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14,095,484.82元。

201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3年末总股本304,819,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1.8元(含税)方案进行分配。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公司2014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14年度公司拟继续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的会计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关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关于办理与九芝堂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公司董事会就预计2014年与该公司及下属企业之间预计发生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议,预计2014年双方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在1000万元以内。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谢超先生回避表决。

十一、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等八家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共计13.5亿元。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湖南证监局《关于进一步推动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条款进行修改,内容如下: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关于召开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4年5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1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提交的各项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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