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时间为:2018-08-19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株洲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保荐机构”)为株洲千
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
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
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就2015年度非
公开发行所涉限售股解禁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准情况
2015年5月1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
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株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
监许可[2015]73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43,177,893股新股。
二、股份登记情况
2015年8月,公司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向2名特定对象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发行了合计
43,936,731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于2015年8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
三、股份变动情况
(1)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
11.58元/股,调整为11.38元/股,发行数量由43,177,893股调整为43,936,731
股。
调整前,发行对象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
25,906,736股,发行对象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为
17,271,157股。
调整后,发行对象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认购数量为
26,362,039股,发行对象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认购数量为
17,574,692股。
(2)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本次限售股数量由43,936,731股增
加为52,724,077股。其中: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限售股数量
为31,634,447股,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限售股数量为
21,089,630股。
四、锁定期安排
本次发行的锁定期为: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该部分
新增股份预计可流通时间为2018年8月24日。各发行对象及其认购数量、限售
期安排具体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认购数量(股)
限售期
(月)
限售期截止日
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6,362,039
36
2018年8月24日
2
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
资产管理计划
17,574,692
36
2018年8月24日
五、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动情况
1、上述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增有限售条件股份43,936,731股,总
股本增加至348,755,931股。
2、根据公司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议案,公司以2017年12月31日总股本348,755,931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2017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
新增69,751,186股,总股本增加至418,507,117股。
六、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上述2名发行对象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长安平安富贵
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承诺: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52,724,077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2.60;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为2018年8月24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限售股持有人名称
持有限售股数量
(股)
本次上市流通股数
量(股)
持有限售股占公
司总股本比例
()
1
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1,634,447
31,634,447
7.56
2
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
雅资产管理计划
21,089,630
21,089,630
5.04
八、股本变动表
股份性质
本次上市前(股)
变动数(股)
本次上市后
(股)
有限售条件
股份
1、国有法人持有
股份
31,634,447
31,634,447
0
2、其他
21,089,630
21,089,630
0
有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合计
52,724,077
52,724,077
0
无限售条件
股份
A股
365,783,040
52,724,077
418,507,117
无限售条件的流
通股份合计
365,783,040
52,724,077
418,507,117
股份总数
418,507,117
0
418,507,117
九、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公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限
售股份解除限售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等均符合相关法律及限售承诺;截至本核查
意见出具日,关于本次限售股份流通上市的相关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完整。本保荐机构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禁事项无异议。
(本页无,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株洲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限售股解禁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许超关建宇
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