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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金药业2018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发布日期:2020/1/14 14:16:10 浏览:1024

管理费用4,021.063,534.46486.6013.77

研发费用4,077.064,044.9632.100.79

财务费用-1,550.15-1,415.23-134.939.53

资产减值损失-672.001,346.06-2,018.06-149.92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86.15219.04-132.89-60.67

主营利润16,917.2211,800.315,116.9143.36

投资收益小计3,103.133,317.99-214.86-6.48

其他收益1,032.061,502.45-470.39-31.3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77.05-277.05-100.00

营业利润21,052.4116897.804154.6124.59

营业外收入311.9622.61289.351279.74

营业外支出30.7260.09-29.37-48.88

利润总额21,333.6616,860.314,473.3426.53

所得税费用2,498.391,851.37647.0234.95

净利润18,835.2715,008.943,826.3325.49

3、主要财务指标变化:

(1)经营效率及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合并母公司

2018年2017年变动值2018年2017年变动值

存货周转率(天)82.8175.876.9475.4869.446.04

应收款周转率(天)18.7818.250.533.854.70-0.85

营业成本比例()53.3654.77-1.4129.0530.27-1.22

营业费用比例()29.8729.610.2637.9339.80-1.87

管理费用比例()4.606.92-2.325.445.090.35

研发费用比例()2.532.480.055.525.83-0.31

财务费用比例()-0.56-0.26-0.30-2.10-2.04-0.06

总资产周转率(倍)0.981.01-0.030.390.40-0.01

流动比率2.722.600.124.707.63-2.93

速动比率2.252.200.054.557.41-2.86

流动负债率()91.6989.352.3489.1978.6510.54

产权比率()42.9055.70-12.8022.5114.008.51

(2)盈利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合并母公司

2018年2017年变动值2018年2017年变动值

经营毛利率()46.6445.231.4170.9569.731.22

资产净利率()8.956.582.379.978.721.25

净利润率()9.096.532.5625.4921.633.86

净资产收益率()12.9511.471.4811.819.921.89

4、简要分析及说明营业收入同比增长4.58,营业成本同比增长1.90。营业收入增长主要是千金大药房、协力药业收入的增长;营业成本增长幅度低于营业收入增长幅度,主要是母公司、湘江药业及协力药业三家药品生产企业成本率的下降。销售费用同比增长5.48,略高于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协力药业销售费用的增长。管理费用同比增长8.22,增幅超过营业收入的增长,主要是本部和千金大药房人力成本,以及千金医药法律事务费用的增长。财务费用同比减少1042万,与营业收入的增长呈现出反向的下降状态,主要是公司推行财务共享,实行资金集中管理,提高了资金效率。投资收益(含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为1821.4万元,同比下降180.25万元,主要是上年度处置医材产生488万元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含其他收益)为3,763.65万元,同比上年增加1,243万元,同比增长49.32。主要是千金医药2017年因诉讼计提预计负债907万元,2018年终审确认无需支付,冲回预计负债907万元。公司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等流动负债有一定增加,造成产权比率和流动负债比率同比有所增加,但整体公司负债维持在较低水平。

二、关于报表编制与执行主要会计政策情况说明:公司执行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和其他相关规定,并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具体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详细说明。

三、其他重要事项截至2018年12月31日止,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未决诉讼、仲裁事项、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以及委托理财、其他重要合同等事项。

议案4:

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审计结果,2018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55,355,306.05元,依据《公司章程》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公积金18,835,266.58元,2018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为236,520,039.47元,加上上次分配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589,609,548.21元,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26,129,587.68元。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8年12月31日总股本418,507,11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4元(含税)。

请各位股东审议批准。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6日

议案5: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将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给本次股东大会。公司拟聘请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2019年度的会计审计机构,审计费用等其他具体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请各位股东审议批准。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6日

议案6:

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依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现将经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请各位股东审议批准。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19年5月6日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8年,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现将2018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如下:

一、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推进公司治理的完善1、及时召开会议审议有关事项报告期内监事会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2018年1月1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2018年4月10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三项议案。2018年4月26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018年8月22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018年10月25日,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严格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

公司全体监事勤勉尽责,报告期内除4月10日王广军先生委托沈健斌先生代为出席并表决以外,其他成员均亲自出席了全部监事会会议,并对提交监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积极发表意见,依法行使了表决权。监事会成员出席了公司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列席了全部董事会会议。

监事会主席列席了公司所有重大经营决策会议,对公司经营决策的有关程序和经营管理行使了监督职责。监事会对公司编制的定期报告进行了审核,对公司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部分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了复查。监事会对本年度公司”三重一大”事项即重大经营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资金运作事项的决策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及时了解各子公司的财务状况及重大经营决策情况。组织对子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各有关方面进行了反馈,提出了改进建议并督促落实。

二、监事会对2018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1、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合理,信息披露及时准确。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履行了勤勉尽职的义务,未发现在履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股东利益和公司利益的行为。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忠实履行了董事会的职责;公司经理层认真执行了董事会的有关决议,重要决策程序合法规范。2、公司2018年度各期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该报告客观公正。3、公司内部控制机制遵循了健全性、独立性、相互制约、防火墙等原则,内部控制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的明显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4、本年度内公司无重大收购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违规担保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5、本年度内公司无重大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违规担保和应披露而未披露的担保事项,没有发现损害股东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6、公司关联交易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存在的关联交易都是关联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正常进行的商业行为,没有损害公司及公司非关联股东的利益。2019年,监事会将积极适应公司的发展需要加强自身学习,提高监事履职的专业能力;诚信自律,忠实履行职责,继续加大监督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和监督机制的完善,提高监督检查质量,促进公司更加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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