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股票抛售记录。(李先生供图)
株洲晚报7月29日讯(记者徐滔实习生匡小凤)昨日上午,股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28829110称,方正证券公司违约、违规强行“清”仓,导致他损失100多万元。
40万元“炒”到170万
李先生系我市某单位职工,见今年股市行情好,投入40万元炒股。至今年5月份,40万元变成了140余万元。
“因为当时股市势头很好,所以我就在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株洲新华西路营业部(以下简称“株洲方正证券”)申请融资。”他说,根据他的资金状况,“株洲方正证券”可以为他融资129万元,但为了控制风险,他分三次先后申请融资了99万元,用于增仓“海航投资”这只股票。
至6月12日,他的账户上总资金达到了270万元左右,除开融资的99万元,自有资金为170万元左右。
“证券公司总部提前50分钟强行清仓”
6月13日后,股市风云突变,一路下跌。
至7月7日开盘,他的账户余额约为116万元。
“株洲方正证券客户代表周媛告诉我,我当天的账户余额必须补足到140万元,或者由我自己卖出部分股票偿还部分融资,使我的账户余额达到剩余融资额的1.4倍,否则公司将强行平仓。”李先生说,周媛告知他,最迟在14时前必须补足资金或自行降低仓位。
但当天13:06—13:10,“方正证券”分三次抛出他持有的所有股票,共计104万多元。
13:30,当他从朋友、同学处借好钱回来时,发现自己账户的股票全部被抛了,账户中只剩下了4万多元现金。
“即使到了约定的14时,我还没有借到钱补仓,根据证监会的最新规定,我仍然具有融资资格,至少还得给我保留10万元的融资,方正证券却完全置证监会的规定于不顾。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我只借了‘方正证券’99万元,加上其他手续费,也只有100万元,他们却连我多出的4万多元也擅自卖掉,而且卖的都是当日的最低价。”李先生说,“方正证券”未按照约定的时间,提前50分钟抛掉了他所有的股票,不但超越授权范围,而且严重违约、违规。
“我的海航投资股票如果没有强行清仓,第二天起,就连续4天涨停。”李先生说,那么他账户上的资金可以回到150多万元,除去99万元融资款,还有50多万盈余。
“株洲方正证券对此事态度前后不一”
李先生说,刚开始时,“株洲方正证券”客户代表周媛多次主动致电安抚他,并表示她本人和营业部负责人都对于公司总部提前平仓并“清”仓的行为感到吃惊。7月11日下午,她和公司副老总何秋良一起和他面谈,商量解决方案,并表示将等公司总部答复后及时和他联系。
但7月13日,“株洲方正证券”态度巨变,称“他的事公司完全没有责任”,他们说“最迟下午2点并非一定要等到2点”。
李先生认为,“方正证券”提前50分钟对他强行清仓,不仅违背了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也属于违约行为,对他的损失,必须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李先生为证实他所说的相关事实,向记者出示了和周媛的通话录音、股票交易记录等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