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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钨业:厦门钨业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资料

发布日期:2022/2/17 9:22:42 浏览:856

47.5、厦门龙邦置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4.5

经营场所:成都市金牛区白马寺街6号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凭资质证经营);项目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截至2020年12月31日,同基置业总资产167,007.28万元,净资产70,330.54万元;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1,574.48万元,净利润-3,098.00万元。

三、借款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甲方/贷款人: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借款人: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

(二)借款利息:借款年利率为同期中国人民银行一至五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

(三)借款期限: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借款期限为18个月,自借款本金实际发放之日起计算。

(四)还款: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同基置业应向厦门滕王阁全额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金和届时尚未支付的利息。同基置业自身获得融资或者有足够资金时,应该提前还款。如果厦门滕王阁不再是同基置业股东,厦门滕王阁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本息。如同基置业未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的,每逾期一日,同基置业应按逾期归还金额的万分之五向厦门滕王阁支付违约金。发生此等情形的,就逾期归还的金额,厦门滕王阁还有权要求同基置业支付复利。

(五)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本合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并应据其解释。各方因本合同而引起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的成立、效力、履行、违约、终止、解除、解释等,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途径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项目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六)生效条件:一经签订即告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目前,公司正着手处置厦门滕王阁股权,厦门滕王阁向同基置业提供借款,一是履行合作协议义务,二是保证同基置业正常运转,有利于后续厦门滕王阁股权处置,确保公司稳步剥离房地产业务,有利于公司整体发展。待后续项目开发用地装入同基置业,同基置业自身获得融资能力时,应提前归还公司借款。

本次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义务,维持同基置业项目的日常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同基置业所开发的成都中铁二局金牛片区旧城改造项目(对外销售案名:中铁鹭岛艺术城项目)位于成都市核心地段。截止2020年12月31日,同基置业的资产负债率为57.89(经审计),具有较好的偿债能力。同时为了保证上述借款能够及时收回,规避资金风险,厦门滕王阁作为股东有权监督同基置业借款用途及使用情况,及时了解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与偿债能力,关注并督促同基置业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其参股公司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提供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维持成都同基置业有限公司项目的日常运转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同基置业提供借款,旨在履行合作协议,维持同基置业项目的日常运转,是基于合资项目的经营发展需要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本次借款年利率高于目前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原则合理、公允,且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及过程合法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同意《关于控股子公司厦门滕王阁向其参股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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