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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贸物流: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文件

发布日期:2022/6/30 8:21:01 浏览:870

来源时间为:2022-06-17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文件

INTERNATIONAL

2022年6月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下称“《规范运作指引》”),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现就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特别提请注意如下相关事项:

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通过股东账户登录其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参加网络投票。

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2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二、互联网投票平台

公司股东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可以登录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并在办理股东身份认证后,参加网络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

通过上交所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交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公司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五、公司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规范运作指引》要求投票的议案,其所持表决权数按照弃权计算。

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详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6月23日14点00分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南京西路338号天安中心20楼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审议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

1《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2021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2022年度经营及财务预算的议案》

5《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6《关于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固定资产残值率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8《关于投资性房地产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9《关于选举徐林秀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10.01《关于选举曾祥展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0.02《关于选举邹善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11汇报《独立董事2021年度述职报告》

三、对上述议案进行投票表决

四、宣读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五、见证律师宣读本次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六、会议闭幕

议案一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董事的共同努力下,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赋予的职权,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开拓进取,科学决策,勤勉尽责,完成了股东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扎实基础。

一、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现由6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构成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公司治理结构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奠定了董事会及其各专业委员会运作的基础。

(一)、董事会召开严格规范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14次会议,会议通知、会议召开、会议记录、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和章程规定,公司所有董事均能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所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对每项提案进行认真了解与审议,力求科学、有效地参与决策,高度负责地投好每一票。

(二)、董事会议事、决策公开透明

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所有重要事项均提交董事会审议,所有董事均主动、积极参加每一次董事会,每次董事会均要求并通知经营班子和监事会成员列席,讨论议题时充分征求经营班子和监事会的意见,经营班子接受董事会成员的质询,做到了议事民主透明,决策严谨规范。

(三)、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积极作用

公司独立董事依法、依规履行自身职责,独立发表意见。董事会能充分听取独立董事对公司经营决策、内部治理等各方面发表的意见。

董事会下设的四个专业委员会分工明确,权责分明,有效运作。专业委员会从各自角度出发,对公司战略经营、财务、审计、人事、薪酬、考核等重大问题提出了许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为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供了良好的决策支持。

(四)、信息披露真实、准确

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并确保所有股东、投资者有平等的机会及时获得信息。报告期内完成定期报告披露4次,临时公告披露63次,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监事会的决议以及重大事项等均及时进行了公告。

二、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

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在股东大会授权的范围内进行决策,认真履行董事会职责,逐项落实股东大会决议内容。公司本年度共召开一次年度股东大会,所形成的决议均得到了认真的贯彻和执行。

三、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的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使公司治理更加规范和高效。

四、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

2021年11月,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研究并报国务院批准,同意中国诚通香港有限公司及北京诚通金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45.79股权将无偿划转至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2022年3月末,公司收到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转来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的股份均已完成过户登记手续。上述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后,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华贸物流599,644,827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45.79),公司控股股东变更为中国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资委。

2022年,董事会将继续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恪守诚信、勤勉尽责,进一步规范运作和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以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为出发点,全力以赴,脚踏实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6月23日

议案二

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1年,公司监事会本着维护股东利益和员工利益的原则,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了股东大会赋予的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营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了公司决策和运营的规范化。

一、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本年度监事会共召开会议五次。其中:

1、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1年1月11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终止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关于公司拟分别与原发行对象签订的议案》。

2、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4月1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通过:《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公司2020年年度报告及其的议案》、《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公司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2021年度经营及财务预算的议案》、《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1年8月17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4、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1年10月22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3名。审议通过:《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会议应到监

事3名,实到3名。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股票期权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期权数量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对公司依法运作的独立意见

2021年度通过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机制,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依法经营。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合理,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开拓进取,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或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对公司财务的独立意见

本年度监事会认真细致地检查并审核了公司的会计报表和定期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度财务工作报告能够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信息披露及时、全面、准确、真实。

(三)对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的独立意见

2021年,监事会对股东大会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未发生有损股东利益的行为。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依照章程对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了解公司重大决策,监察决策程序的合法性;保持与内部审计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审核定期报告及检查公司财务。通过充分发挥监事会的作用,促进公司提高治理水平,从而更好地维护股东权益。

以上事项经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港中旅华贸国际物流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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