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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天桥起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摘要(下转E2版)

发布日期:2016/3/29 5:42:24 浏览:1742

保留价;拍卖保留价由人民法院参照评估价确定;未作评估的,参照市价确定,并应当征询有关当事人的意见;人民法院确定的保留价,第一次拍卖时,不得低于评估价或者市价的百分之八十;如果出现流拍,再行拍卖时,可以酌情降低保留价,但每次降低的数额不得超过前次保留价的百分之二十。

①第一次拍卖资产定价情况

株起实业破产资产第一次拍卖的起拍价格的定价依据为湖南中柱会计师事务所评估后的评估价值,为5,062.74万元,该评估价值业经株洲市国资委《关于株洲起重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资产评估报告核准的批复》(株国资办评函〔2006〕17号)核准。

②第二次及第三次拍卖资产定价情况

在第一次及第二次拍卖流拍的情况下,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的相关规定,并经株起实业破产清算组、株洲市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批准后,株洲鑫裕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先后两次调整株起实业西部破产资产拍卖起拍价格,两次调整的幅度均为20%。

③有关株起实业破产资产拍卖定价的其他情况说明

株起实业本次拍卖的破产资产由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组成,评估总价值5,062.74万元,其中土地使用权评估值为3,219.33万元,折算为19.87万元/亩,株洲市田心高科技工业园当时同类土地实际成交价格的每亩土地价格仅为10万元/亩,株起实业破产资产中,每亩土地使用权的定价高出当时市场实际成交价格9.87万,土地使用权价格估值超出市场价格实际价格约1,600万元。株起实业初始拍卖价格为5,062.74万元,两次调整后的最终拍卖价格为3,240万元,两者相差1,822万元。

由此可见,株起实业破产资产中,土地使用权的评估值偏高,从而导致整个破产资产评估价值偏高,系其两次流拍的根本原因。

对天桥起重而言,自身资金较为紧张也是其未能参加前两次株起实业破产资产竞拍的原因之一。当株起实业第三次公告破产资产拍卖通知时,公司增资扩股已经完成,资金相对充裕,因此公司参与了第三次资产拍卖并拍得相关资产。

(3)收购破产资产对发行人的影响分析

收购破产资产前后,发行人资产结构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元

本次收购的资产当中,机器设备的入账价值仅为66.44万元,收购完成后,占相应资产的比重仅为3.15%,发行人当时生产经营所需机器设备的绝大部分已由自行投资取得。与发行人成立初期需要依靠租赁株起实业相应资产进行生产相比,此时发行人已经搭建起独立的生产环境。

本次收购的资产当中,房屋建筑及土地使用权的入账价值达到3,173.56万元,收购完成后,占相应资产的比重达到48.77%。发行人通过收购该部分资产,取得了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和房屋建筑所有权,消除了公司发展后顾之忧。

通过收购破产资产,发行人拥有完全独立的生产场所。

3、株洲国投代替株起实业向公司偿还债务

2008年9月12日,公司收到株洲国投代替株起实业向公司偿还的债务3,588,628.07元。发行人相关债权形成情况如下表:

2007年12月3日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株起实业破产程序终结,一般债权清偿率为零,随后发行人核销相关债权。2008年经株洲市政府相关部门协调,株洲国投作为株起实业控股股东及上级主管单位,同意代株起实业偿还上述负债。2008年9月12日,株洲国投向公司支付了相应款项3,588,628.07元。

自本报告期开始,发行人再未发生任何代支付事项。

4、支付关联自然人借款本金及利息

由于流动资金紧张,2005年3月~2006年3月,发行人曾向公司76名职工借款,总额为479.5万元,其中向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借款金额为128万元,借款年利率10%,上述借款及利息已经于2007年3月偿还完毕。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自然人成固平、邓乐安、郑正国、徐乐平、楚星群等5人支付了2007年1~3月的借款利息10,666.67元。

5、支付株洲国投借款本金及利息

公司成立之初,由于流动资金紧张,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了累计132.2万元借款。上述借款本金及利息已经于2008年6月偿还完毕。

6、股东为公司借款提供担保

2010年05月24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株州分行签订4,000万元综合授信协议,公司股东成固平、邓乐安、老学嘉为该综合授信协议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0年06月30日,该担保项下的借款金额为3,000万元。

2010年8月2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意见,认为“天桥起重的股东为天桥起重借款提供担保,体现了天桥起重股东对天桥起重生产经营的支持,不存在损害天桥起重及其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八、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简要情况

(一)控股股东简介

公司控股股东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其持有天桥起重27.42%的股份。株洲国投成立于1998年9月22日,目前注册资本1,000,000,000元人民币,住所为株洲市天元区黄河南路455号财经办公大楼,法定代表人吴春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430200000003555,经营范围包括国有资产投资、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开发、建设、经营(凭资质证经营)等。

(二)实际控制人简介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株洲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株洲市国资委为株洲国投唯一出资人。

九、财务会计信息及管理层讨论分析

(一)发行人财务会计信息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0)第0216号,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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