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流动负债
22
负债合计
23
净资产(所有者权益)
24
1,623.90
1,658.65
34.75
2.14
采用资产基础法计算,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
值为1,658.65万元,(人民币大写:壹仟陆佰伍拾捌万陆仟伍佰元整)。
九、评估报告有效期:本评估报告使用的有效期限为1年(2015年8
月31日至2016年8月30日止)。超过一年,需重新进行评估。
十、特别事项说明:
(一)本次评估报告仅为本次评估目的提供委估资产的参考价值,并
无强制执行的效力,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本报
告的合法使用者在进行相关决策时除考虑评估价值外,还应考虑与决策相
关的多方面因素,并建议采用公开透明方式实施本项目对象经济行为。报
告使用人因不当使用评估结果造成损失,本公司及本报告签字评估师不承
担任何赔偿责任。
(二)本公司只负责根据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提供的资产评估明细表
进行评估,本公司承诺在评估前与委托方一同参与了清产核资,并一一查
验了所评估资产,但对评估基准日后本评估报告所附资产评估明细表中资
产的存续不承担保证责任。在评估基准日期后,且评估结果有效期内,若
遇国家相关经济政策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他不可抗力等对资产评估结
果产生明显影响时,委托方应及时聘请评估机构重新确定评估值。
(三)根据中注协(中评协)文件《关于印发〈注册资产评估师关注
评估对象法律权属指导意见〉的通知》(会协[2003]18号)要求,注册评估
师对待评估资产的法律权属问题给予了合理关注,本报告中对评估对象法
律权属的陈述不代表评估师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提供保证或鉴证意见,
同时未考虑其权属状况对评估对象价值的影响,被评估单位应对其所提供
的评估对象法律权属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报
告亦不能成为有关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也不为有关资产的权属状况承担
任何责任,特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四)本报告是在委托方、被评估企业提供基础文件数据资料的基础
上做出的。被评估企业对所提供的会计记录、会计凭证、资产评估申报表.
会计报表以及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应在本次资产评估中向评估人员提供委估
资产产权及历史价值的全面资料,若委托方和被评估企业有意隐匿或提供
虚假的资料以使评估人员在委估资产产权调查和评估中产生误导,委托方
及被评估企业应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六)截止评估基准日,纳入评估范围的无形资产权属存在瑕疵,明
细如下:
序号
土地权证编号
土地位臵
取得日期
用地性质
土地
用途
准用
年限
开发
程度
面积(m2)
1
株国用(2003)
第A1305号
株洲市芦淞
区杨柳冲
2003/12/31
出让地
工业
50
五通
一平
20,307.40
委估宗地登记的土地使用权人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实际产
权持有人为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是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实物投资投进的资本,截止评估基准日,相关转让手续及入账记录已完成,
并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出具的天健湘审
[2015]681号审计认可,评估基准日至报告出具之日产权过户手续尚在办理
中;如过户后的产权登记面积等数据发生变化评估结论应做相应调整,提
请报告使用者注意。
(七)评估基准日企业申报的资产和负债账面金额已经由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湖南分所审计,并出具的天健湘审[2015]681号审
计报告。
(八)本次评估中鉴于市场资料的局限性,未考虑流动性对评估结论
的影响。
提请报告使用者关注对特别事项的处理方式、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
能产生的影响,并提示评估报告使用者关注其对经济行为的影响。
中广信评报字[2015]第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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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报告
一、绪言
广东中广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接受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的委
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资产评估准则、资产评估原则,采用资产基础
法,按照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
及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全部股权价值在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
31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现将资产评估情况报告如下:
二、委托方、被评估单位及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一)委托方概况
公司名称: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430200000033384
注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733号
法定代表人:肖群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亿捌仟贰佰捌拾玖万贰仟柒佰元整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16日
主要经营范围:纺织品、服装、服饰生产、加工、销售、房屋租赁。
(二)被评估单位概况
1、概况
公司名称: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株洲市芦淞区建设中路733号
法定代表人:肖群锋
注册资本: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注册号:430203000020447
成立日期:2014年12月1日
营业期限:长期
经营范围:自有资产管理;场地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股权变动及历史沿革
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14年12月1日,系由湖南华
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出资投资成立。股东出资方式、出资数额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方式
注册出资数额
实收资本(截止评
估基准日)
出资比例()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
有限公司
货币资金
20万元
0
4
实物出资
480万元
480
96
合计
500万元
480
100
3、评估基准日企业的资产、财务、负债状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
评估基准日2015年8月31日
1
资产总额
1,623.90
2
负债总额
0
3
所有者权益总额
1,623.90
4
营业总收入
0
5
利润总额
27.67
6
净利润
27.67
7
注册会计师发表的意见
无保留意见
(三)委托方与被评估单位关系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为委托方湖南华升株洲雪松
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四)委托方以外的其他评估报告使用者
除委托方、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评估报告使用
者或证券管理相关规定报送备案的相关监管机构外,其他人等不得使用本
报告。
三、评估目的
本次评估的目的是为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拟转让行为所涉及的
评估基准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提供参考依
据。
2015年10月20日,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议同意股东
湖南华升株洲雪松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100
股权进行挂牌转让,本次评估为该经济行为提供资产价值参考。
四、评估范围及对象
(一)评估对象与评估范围内容
1、评估对象: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于评估基准日的股东全部
权益价值;
2、评估范围: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截止2015年8月31日所
拥有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即净资产1,623.90万元。其中资产总额1,623.90
万元;负债总额0万元。
资产负债表
2015年8月31日
被评估单位:株洲市金爽资产有限责任公司金额单位:万元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短期借款
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
应收票据
应付票据
应收账款
应付账款
预付款项
预收款项
应收利息
应付职工薪酬
应收股利
应交税费
其他应收款
应付股利
存货
其他应付款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
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合计
流动负债合计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长期借款
持有至到期投资
应付债券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付款
长期股权投资
专项应付款
投资性房地产
预计负债
固定资产
815.51
递延所得税负债
在建工程
其他非流动负债
工程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