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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三新”“四上”企业培育调查研究

发布日期:2020/2/26 14:15:32 浏览:1283

有独特竞争力的商业运行模式。具体表现为:一是互联网 产业创新融合,如互联网支付、网络理财、社交网络、新媒体平台等;二是生产经营要素重新组,如把网络和硬件融入服务形成的网络游戏、网络视频、网络阅读、网络音乐等;三是新的经营组织方式,如提供消费、娱乐、休闲等一站式服务的大型购物中心(广场)、城市商业综合体等。

㈡我市“三新”企业发展现状

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显示,2018年全市登记上报的3.4万个法人单位中,“三新”企业达9997个,占法人单位的比重为29.4。其中“四上”企业中的“三新”企业为1044家,占全市“三新”企业总数的11.5;实现营业收入152.80亿元,占全市“三新”企业收入总额的87.1;实现增加值41.87亿元,占比达81.4;实现总产出151.75亿元,占比为86.6;吸纳从业人数17.48万人,占比达63,由此可见,“四上”企业中单位数仅占一成左右的“三新”企业实现了全市80以上“三新”企业的经济总量。从“四上”企业中的“三新”企业行业分布来看,营业收入居前10位的行业主要有铁路机车车辆制造、其他电子元件制造、特种陶瓷制品制造、铅锌冶炼、汽车新车零售、电力供应、有色金属合金制造、水泥制品制造、新能源整车制造等。以上10大行业实现营业收入均在4亿元以上,累计实现营业收入97亿元,占“四上”企业中“三新”企业收入总额的比重达55.3。

㈢“三新”经济运行特点

1、新产业异军突起

全市上下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把“新产业”作为经济增长的“新引擎”,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现代农业加快发展。2005年开始,我市提出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加速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市财政每年都要安排农产品加工企业贷款贴息资金,全部用于扶持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现代农业产业发展。对一些规模大、前景好的加工企业授予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称号,共培育了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累计达190家(其中国家级2家,省级34家,市级154家),极大的提高了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同时,大力发展专业合作组织等新模式,全市专业合作组织发展到1941家,千家万户的农民和千变万化的市场,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组织得以实现有效连接。至2018年,农产品加工企业发展到2810家,规模以上企业243家,株洲市农产品加工业完成总产值233亿元。与此同时,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初步形成了一批以“垂钓采摘、观光休闲、农事体验、科普教育”为主体的休闲农庄。截止到2018年,全市规模以上休闲农庄发展到144家,成功创建省级现代农业特色产业示范园44家,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11家,国家五星级农庄7家,国家四星级农庄6家。2018年,实现经营总收入达15.4亿元,年接待游客947万人次,均创下历史最好水平。

引擎驱动高端化。全市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城市创新竞争力跻身全国百强、全省第二。建成国家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制造中心、南方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389家,其中国家级38家、省级176家,拥有国家重点实验室4家、国家工程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3家,拥有3名“本土”院士、柔性引进院士10多名,在株洲设立省级院士专家工作站10家、市级院士专家工作站2家。2018年全市专利申请量和专利授权量分别为8675件和4983件;高新技术企业735家,实现增加值654.36亿元;规模工业中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比重达60.3。2018年,全社会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75.23亿元,研发经费投入强度(R&D经费投入占GDP的比重)为2.86,居全省首位,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05个百分点。

产业动能先进化。在创新驱动发展、“中国制造2025”等系列战略背景下,2013年开始,株洲基于自身较强的动力产业优势,提出以最先进的机车牵引引擎为核心助推器,着力打造株洲·中国动力谷在培育产业集群上下功夫。“中国”代表国家级水平,“动力”代表产业特色,“谷”代表创新创业生态环境。经过几年的努力,中国动力谷建设成效显著,全面构建了“3 5 2”的现代产业体系,突出轨道交通、汽车、航空三大动力产业的引领作用,协同发展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医药、节能环保五大新兴产业,升级发展陶瓷、服饰两大传统产业,“3 5 2”产业体系形成了更为强劲的经济支撑动力,挺起了株洲工业发展的脊梁,成为中国制造版图的新名片。2018年株洲·中国动力谷“3 5 2”产业总产出近2250亿元,占全部工业比重约70。作为“发动机”的三大动力产业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11.5,高于全市平均增速4.1个百分点,拉动规模工业增长2.3个百分点。

新兴服务业快速发展。由以批零住餐业等传统服务业为绝对主导,演变为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现代服务业、新兴服务业百花齐放,电子商务、网络订餐、网上零售等新业态、新商业模式涌现,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得到蓬勃发展,第三产业成为保障就业、稳定经济的重要力量。2017年第三产业增加值突破千亿大关,从现代服务业看,2018年房地产业、金融业分别实现增加值130.9亿元和93.8亿元,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业和卫生社会工作业共实现增加值424亿元。全域旅游得到重点发展,现拥有国家A级旅游景区25家,包括炎帝陵、神农谷、云阳山、方特欢乐世界等7个4A级景区,2018年全市接待游客5963.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601.4亿元,分别是2012年的2.7倍和4.3倍。

2、新业态突飞猛进。

随着“互联网 传统行业”的发展模式在各领域持续发酵,以网上购物、网络约车、网上订餐等为代表的新兴业态如“雨后春笋”般兴起,不仅改变了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也汇聚起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与民生改善的新兴力量,成为新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电商、物流迅猛发展,2013年阿里巴巴株洲产业带上线,成为省内首家专属产业集群平台,服饰、陶瓷、硬质合金等产品,打响了“互联网 ”的株洲品牌。

3、新模式形式多样

随着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政府服务等政策措施向着纵深推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大力引导发展“四众”模式,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模式,充分激发与释放市场活力与社会创造力,孕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重要“源泉”。2018年全市共有72家企业被省商务厅、省税务局认定为电子商务企业,有省级电子商务示范基地1个,电子商务示范企业8家,电子商务重点培育项目13个。2018年实现电子商务交易额1069.6亿元,网络零售额181.1亿元,居全省第二位。

㈣“三新”经济存在的问题

我市在发展“三新”经济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也给予了较多的政策扶持,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发展速度、发展质量、发展效率等不太理想,“三新”统计还没真正实施,在发展“三新”经济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对“三新”经济宣传未到位

目前,政府对“三新”经济一词虽能耳熟能详,但对什么是“三新”经济还不够了解,如何发展“三新”经济政策还不完善,对“三新”经济的宣传和研究力度有待加强。

2、三新”经济的政策体系未建立

目前,在经济发达地区,政府部门对“三新”经济的扶持引导已达相当高的程度。发展“三新”经济被纳入政府规划,形成了一系列扶持政策。相对而言,我市对“三新”经济发展的政策还未建立,我们应主动适应新常态,紧跟时代发展步伐,尽快加强对“三新”经济的整体发展规划和政策研究,在推动“三新”经济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3.“三新”经济统计存在一定难度

一是行业分类容易滞后。随着转型升级的不断提升,发展模式不断转变,各行业“三新”模式不断更迭,现前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标准往往不能完全满足实际的需要,这也将导致目前我们对“三新”经济在界定和分类上就存在一定盲区。

二是常规统计覆盖不全。目前常规统计部门的调查对象是“四上”单位,而绝大部分“三新”企业规模小、变化快,往往一两年的时间就呈几何式的发展。单靠常规“四上”报表一种统计方法,难以全面、及时、准确地反映整体“三新”企业资金的收入分配、资产负债、总产值和增加值等情况。

三是名录建设存在较大困难。由于负责“三新”统计的各业务主管部门仅对于其监管的单位进行统计,且很多企业又是按需申报后才纳入业务主管部门进行监管,所以在实际统计中很难及时地覆盖这类新兴企业,依靠部门统计提供的“三新”企业就会出现“漏统”的现象。

四是行业相关比例难以确定。虽然国家制定了明确的“三新”统计行业分类,但由于很多分类较新,常规年度(即非普查年度)无法取得详细资料,且行业小类中包括部分活动属于“三新”统计分类的,其比例又难以确定。同时,即使我们通过抽样和典型调查等方式确定了这些比例系数,由于地区间的差异,这些比例系数也会造成“三新”经济增加值在统计口径衔接、统计数据对比、统计数据使用等诸多问题。

三、加快“四上”和“三新”企业入库的对策

“四上”企业是市场经济重要的主体之一,在经济发展中占据重要地位,要加快“四上”企业尤其是极具增长潜力的“三新”企业的培育,增强经济发展后劲,重点是明确发展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按“挖掘一批、培育一批、引进一批、巩固一批”的总体要求大力实施全市“四上”和“三新”企业培育工程。

一是加快发展招企业。继续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围绕产业发展加大招商力度,提升招商引资的效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促进一批产业项目早日落地投产达效,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注入新“血液”、新动力。在招商引资方面,始终坚持将注册成为法人作为基本条件,要牢固树立“大型项目落地报固投,项目竣工投产报四上”工作方法,确保达规企业及时入统,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二是政策引导转企业。以政府名义出台“四上”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兑现培育发展“四上”企业奖扶意见,细化扶持措施。政府单独拿出专项资金对新入库企业给予一定奖励,确保所有新增企业均能享受到政策优惠,充分调动企业入统工作积极性,避免因财税受益体制影响县域企业享受不到奖励奖金而出现积极性不高的局面。要做好政策引导,结合全市实际出台培育发展“四上”企业政策措施,在融资、土地、税收减免、项目审批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和扶持;在落实企业发展要素保障、科技资金政策、专项申报、荣誉评定等方面,优先安排“准四上”企业,确保“准四上”企业得到最大支持,享受到实实在在的好处。特别是分公司、分厂、分店等产业活动单位和大个体经营户,要积极引导其注册为法人,简化准入程序,加快审批过程,逐步形成“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规上市”的良性通道。

三是强化服务育企业。充分利用第四次经济普查结果和税务库数据信息,根据主要经济指标迅速梳理出已经达到“四上”标准的企业和有望入统的“准四上”企业信息库,建立大中小企业梯次培育机制,可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切实减轻企业入统负担。把那些具有一定规模、符合产业政策、有发展前景的企业尤其是“三新”企业列入培育库、实施重点扶持,引导培育企业围绕国家政策、市场需求、产品开发和自身优势调整发展思路、使企业早日达到入库标准。对在库的“四上”企业,定期进行梳理,对可能因不达标而退出的企业,要加大培育和扶持,及时帮助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瓶颈、困难和问题,减少“四上”企业退库数量。

四是压实责任入企业。要树立高质量发展就必须要有足够多的能够充分参与市场竞争的“四上”企业的理念,将是否有新投产“四上”企业作为检查地区招商引资成效好坏和发展快慢的重要标志,作为行业市场主体发展质量高低的重要指标。将企业培育纳入各级政府和部门的绩效考核,加大考核奖励力度,提高考核分值,通过考核引导工作。明确政府、职能部门和县市区的工作职责。建立“四上”企业培育联席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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