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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发布日期:2016/4/17 13:03:35 浏览:1415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以及湖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目前正处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审核过程中。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保障中小投资者知情权,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现将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对象资金来源的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株洲市国有资产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基金”)募集并管理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曾用名为“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投资计划”,以下简称“富贵千金计划”)。

富贵千金计划的认购人为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信托”)募集并管理的华鑫信托?鑫康财富4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鑫康4号”)和华鑫信托?鑫康财富5号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鑫康5号”)。其中上海滚石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低于150,000,001.44元)通过华鑫信托设立的鑫康4号认购富贵千金计划75的份额;上海彤源拟以自有资金或合法筹集的资金(不低于49,999,996.62元)通过华鑫信托设立的鑫康5号认购富贵千金计划25的份额。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整体资金来源结构如下图所示:

二、富贵千金计划实际出资人的基本情况

富贵千金计划的实际出资人为上海滚石和上海彤源,分别通过鑫康4号和鑫康5号认购富贵千金计划75和25的份额。上海滚石和上海彤源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滚石

2、上海彤源

三、富贵千金计划相关的资管合同及信托合同的基本情况

1、资产管理合同基本情况

长安基金与华鑫信托签订的《长安平安富贵千金净雅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2、信托合同基本情况

(1)鑫康4号的合同基本情况

《华鑫信托·鑫康财富4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2)鑫康5号的合同基本情况

《华鑫信托·鑫康财富5号单一资金信托资金信托合同》基本情况如下:

四、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主体的承诺

千金药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资产管理计划的委托人和实际出资人等相关主体就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关联关系、出资来源、是否存在杠杆融资结构化等情况等出具了承诺:

上述承诺的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3月10日上海交易所网站的《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函》。

特此公告。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3月10日

证券代码:600479证券简称:千金药业公告编号:2015-007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以下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后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情况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相关参考资料:
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千金药业、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仁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美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华仁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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