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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报告摘要

发布日期:2017/2/5 23:38:11 浏览:1849

2015年度管理者年薪的议案;

主要依据四届五次董事会通过的《时代新材管理者年薪管理办法》,确定公司高管2015年度的年薪,具体数额见年报披露的高管人员报酬总额。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总经理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宋传江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

公司将以“做强汽车产业提升盈利能力,做深轨道交通产业拓展国际市场,做大风电产业提升行业地位,做进特种装备产业彰显企业品牌,做好新型材料产业替代进口产品”为业务发展策略,力争到“十三五”末,实现销售收入达200亿元。其中,海外销售收入力争达到100亿元。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了运营组织架构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二、审议通过了设立昆明分公司的议案;

为满足客户西南和华南地区的订单需求,同意公司在云南昆明租赁厂房建设叶片生产基地,并设立分公司。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三、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进行扩项,增加“特种专业工程建筑安装业务”,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了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互供框架协议》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关联董事李东林、邓恢金、刘连根、冯江华、杨军、熊锐华、张力强、赵蔚、宋智宇、高武清已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六、审议通过了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七、审议通过了续聘2016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同意继续聘请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八、审议通过了向各合作银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为了保证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授信额度议案前一直有效。同意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代理人在授权额度范围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九、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审议通过了企业年金方案;

为充分保障员工权益,增强对人才的吸引,提高企业凝聚力和向心力,公司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方案》,并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公司年金方案中确定2016年企业缴费比例为5%,个人缴费比例为1%,以后年度缴费比例由企业年金理事会根据公司经济效益情况并结合有关规定确定。经初步测算,实施企业年金方案后,2016年将影响公司成本约1300万元。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十一、审议通过了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公司于2016年5月5日召开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1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第一、二、三、四、五、八、十三、十四、十七、十八、十九、二十项议案尚需提交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3月30日

附:宋传江先生简历:

宋传江,1970年9月出生,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中共党员。历任本公司技术中心常务副总工程师兼技术中心主任,本公司常务副总工程师兼风电事业部总经理等职,现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风电事业部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2016-017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3月17日以专人送达和邮件相结合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3月28日上午11时在公司行政楼204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监事翁涛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已书面委托刘鲁江监事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鲁江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参加了两次股东大会,列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露工作、公司的经营管理、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内控制度建设情况以及董事、高管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监督,有效地促进了公司的规范化运作。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监事会在全面了解和认真审阅了公司2015年度报告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5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15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2015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告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1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中国中车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产品互供框架协议》及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201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15年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续聘201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同意继续聘请德勤永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1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2016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向合作银行签订2016年度综合授信业务的议案;

同意201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度不超过135.8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业务,该授信额度至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授信额度议案前一直有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公司2015年度担保安排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公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企业年金方案。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以上第一、二、三、四、七、八、九、十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东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3月30日

证券代码:600458证券简称:时代新材公告编号:临2016-018

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0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和《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指引)》之要求,现将公司2015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208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以股权登记日2013年5月3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公司总股本517,341,440股为基数,按每10股配售3股的比例向全体股东配售股票。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67,909,737.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53,310,106.28元之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14,599,631.32元(以下简称“配股募集资金”)。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3)验字第60626562_A01号《验资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2723号文《关于核准株洲时代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向控股股东中车株洲电力机车研究所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141,376,060股。2015年12月28日,公司收到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499,999,996.6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397,000.00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92,602,996.60元(以下简称“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5)第1857号《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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